时间: 2025-04-26 20:22:07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20:22:07
词汇“出法驳案”在中文中并不是一个常见的成语或常用词汇,因此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时,我们需要从其字面意思和可能的语境出发。
“出法驳案”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提出法律上的反驳案例”。其中,“出法”指的是提出法律依据或法律观点,“驳案”则是指反驳某个案例或论点。
由于该词汇不常见,其在不同语境下的使用可能较为有限。在法律专业领域中,可能会用到这样的表达来指代在法庭上提出反驳某个法律案例的行为。
由于“出法驳案”不是一个常用词汇,其词源和演变历史不详。可能是由法律专业人士在特定语境下创造的术语。
在法律文化中,提出有力的反驳案例是律师职业技能的一部分,因此“出法驳案”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提及。
该词汇可能给人以严肃、正式的情感反应,与法律、法庭等正式场合相关联。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可能很少有机会使用这样的词汇,除非是在参与法律相关的讨论或学习中。
在创作中,可以将“出法驳案”用于描述一个角色在法律辩论中的精彩表现,增加故事的紧张感和专业性。
结合法律剧集或电影中的法庭辩论场景,可以更好地理解“出法驳案”的视觉和听觉联想。
在其他语言中,可能没有直接对应的词汇,但类似的法律术语或表达可能存在于其他法律体系中。
“出法驳案”作为一个专业性较强的词汇,其在法律领域的使用可能较为有限。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了解其基本含义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法律讨论和辩论的复杂性。在语言学习和表达中,掌握这样的专业词汇可以提升对特定领域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1.
【出】
(象形。象草木益滋上出达之形。本义:长出)。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按,《说文》讲的“出”,其实是茁。-出,进也。象草木益滋,上出达也。 、 《礼记·月令·季春》-句者毕出,萌者尽达。 、 《易·说卦》-万物出乎震。
2.
【法】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同基本义。
【引证】
《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 、 《易·蒙》-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 《书·吕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 《盐铁论·诏圣》-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 、 《管子·心术》-杀戮禁诛谓之法。 、 《大戴礼记》-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 《史记·陈涉世家》-失期,法当斩。 、 《吕氏春秋·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
3.
【驳】
(会意。从马,从爻。甲骨文字形,右边是“爻”(yáo),表示马的毛色混杂,左边是“马”。本义:马毛色不纯)。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驳,马色不纯也。 、 《易·说卦》-为驳马。 、 《诗·豳风·东山》-皇驳其马。 、 《文选·赭·白马赋》注-红白杂毛曰驳。 、 清·姚鼐《登泰山记》-绛皓驳色,而皆若偻。
4.
【案】
(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同本义。
【引证】
《史记·田叔列传》-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 、 《后汉书·梁鸿传》-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 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
【组词】
捧案;案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