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9 18:57:31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8:57:31
古代用鼎镬煮杀人的酷刑。
1.
【镬】
形如大盆,用以煮食物的铁器。
【引证】
《仪礼·少牢礼》-羊镬豕镬。 、 《周礼·大宗伯》。注:“烹饪器也。”-省牲镬。 、 《周礼·亨人》。注:“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掌共鼎镬。 、 《淮南子·说山》。注:“无足曰镬。”-尝一脔肉,知一镬之味。 、 《吕氏春秋·察今》-一镬之味。
【组词】
镬煮
指烹人的刑具。
【引证】
《汉书·刑法志》-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组词】
镬亨
2.
【煮】
(形声。从火,者声。本义:把东西放在有水的锅里加热使熟) 同本义。
【引证】
《汉书》-东煮海水为盐。 、 清·周容《芋老人传》-命妪煮芋。
又。
【引证】
、 杜荀鹤《山中寡妇》-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 、 《水浒传》-若是射得下来,村房人家,讨些水,煮瀑得熟,也得充饥。
【组词】
煮瀑、 煮爆、 煮汤、 煮海、 煮井、 煮汁、 煮酒、 煮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