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8 21:31:29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8 21:31:29
词汇“司非”在中文中并不是一个常见的词汇,它可能是一个特定领域的术语或者是某个特定语境下的用语。由于缺乏广泛的使用和明确的定义,对这个词汇的分析可能会比较有限。以下是基于可能的解释进行的分析:
“司非”可能是指“司法非正常”或“司法不公”的缩写,指的是司法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或结果。
在法律专业领域,“司非”可能被用来指代司法系统中的非正常现象,如冤假错案、司法腐败等。在其他语境下,这个词汇可能不常见。
由于“司非”不是一个广泛使用的词汇,其词源和演变不明确。它可能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对司法公正问题的关注而出现的词汇。
在**,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因此,“司非”这个词汇可能与公众对司法系统透明度和公正性的期待有关。
提到“司非”,可能会引起人们对司法不公的担忧和对正义的渴望,带来一种负面但激发改革的情感反应。
由于“司非”不是一个日常用语,个人可能较少有机会直接使用这个词汇。它更多出现在专业讨论或新闻报道中。
在诗歌或故事中,可以将“司非”作为一个象征,代表不公正和需要改革的力量。
由于“司非”不是一个视觉或听觉上常见的词汇,它可能不会立即引起特定的视觉或听觉联想。
在其他语言中,可能没有直接对应“司非”的词汇,但类似的表达如“judicial misconduct”或“unfair trial”可以表达类似的概念。
“司非”作为一个特定语境下的词汇,其使用和理解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和社会背景。在语言学*和表达中,了解这样的专业术语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特定领域的知识和文化。
1.
【司】
(指事。甲骨文字形,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有统治、管理义。从反后,意思说,与帝王“后”相对为“司”,即有司。本义:职掌,主管)。
同本义(含负责掌握、处理之意)。
【引证】
《说文》-司,臣司事于外者。 、 《广雅》-司,臣也。 、 《小尔雅》。按,周官四十有一司,司者,理其事也。-司,主也。 、 《周礼·师氏》-司王朝。 、 《广雅》-司,主也。 、 《礼记·曲礼》。疏:“凡言司者,总其领也。”-曰司徒。 、 《韩非子·三守》-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 、 《韩非子·扬权》-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 宋·苏轼《教战守》-役民之司盗者,授之以击刺之术。
【组词】
各司其事;司籍、 司掌、 司方、 司铎、 司衡、 司勋、 司卫
2.
【非】
(指事。金文作“兆”,像“飞”字下面相背展开的双翅形,双翅相背,表示违背。本义:违背;不合)。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非,违也。从飛,下翅取其相背也。 、 《礼记·檀弓》。皇氏注:“不也。”-非刀匕是共。 、 《礼记·礼运》。注:“犹失也。”-非礼也。 、 《世说新语·简傲》-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
【组词】
非常异义、 非度、 非道、 非德、 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