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21:32:2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21:32:28
指认:动词,意指通过观察或记忆来识别某人或某物,通常是在之前见过或知道的情况下。
指认的词源较为直接,由“指”和“认”两个字组成,分别表示指向和认识。在古代汉语中,类似的用法已经存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使用场景和语义有所扩展。
在法律文化中,指认是一个关键过程,涉及到公正和真相的追求。在社会中,指认也常常与记忆和身份的确认相关。
指认可能引发紧张或焦虑的情感,尤其是在法律或公开场合下进行指认时。它也可能与寻找真相和正义的希望相关联。
在日常生活中,指认可能发生在寻找失物、识别熟人或确认身份的场景中。例如,在一场聚会中,你可能需要指认出多年未见的老同学。
在诗歌中,可以这样使用:“在岁月的长河中,我指认出那些闪光的瞬间,如同星辰指引我前行。”
指认可能让人联想到法庭上的目击者,或者警察局中的身份确认过程。视觉上,可能是一张照片或一群人中的一个特定个体。听觉上,可能是紧张的沉默或确认的声音。
在不同语言中,如英语的“identify”或法语的“identifier”,虽然具体用法和语境有所不同,但核心意义相似,都是关于识别和确认。
指认是一个多功能的词汇,不仅在法律和专业领域中至关重要,也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识别和确认的角色。了解其词源、语境和情感联想,有助于更准确和丰富地使用这一词汇。
1.
【指】
手指。手掌的五个终端部分之一。
【引证】
《说文》-指,手指也。 、 《庄子·骈拇》-骈拇枝指。 、 《荀子·儒效》-是犹伛身而好升高也,指其顶者愈众。 、 《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指如削葱根。 、 唐·白居易《卖炭翁》-两鬓苍苍十指黑。 、 明·归有光《项脊轩志》-以指叩门。 、 《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
【组词】
指下、 伸手不见五指;屈指可数;指甲,指爪、 指尺、 指掌、 指语
足指也叫做指。
【引证】
《史记·高祖本纪》-乃扪足曰:“虏中吾指。”
2.
【认】
(形声。从言,忍声。本义:认识,辨明)。
同本义。
【引证】
《水浒传》-你去营中寻林教头来,认他一认。 、 《古今小说》-过了数日,待没了认色,却将去本府告赏。
【组词】
认出他失散多年的兄弟;认记、 认色、 认旗、 认领、 认证、 认透、 认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