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30 22:12:06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22:12:06
有眼不识荆山玉 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是“有眼睛却不认识荆山的玉”,比喻有眼力却不能识别珍宝或人才。这里的“荆山”指的是古代传说中出产美玉的地方,“玉”则象征着珍贵和稀有。
这个成语通常用于批评那些虽然有能力或条件,但却不能识别或珍惜真正有价值的事物或人。在文学作品中,它可以用来讽刺那些目光短浅、缺乏远见的人物。在口语中,人们可能用它来表达对某人未能认识到某事物真正价值的遗憾或不满。
同义词:明珠暗投、有眼无珠 反义词:慧眼识珠、独具慧眼
这些同义词和反义词都与识别和珍惜有价值的事物或人有关,但“有眼不识荆山玉”更强调的是未能认识到事物的真正价值,而“慧眼识珠”则强调的是能够准确识别和珍惜。
这个成语的词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传说和故事。荆山玉的故事在文化中有着悠久的历史,成语的形成和流传反映了人们对识别和珍惜真正价值的重视。
在文化中,玉一直被视为吉祥和珍贵的象征。因此,“有眼不识荆山玉”这个成语也反映了人对识别和珍惜真正价值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
这个成语带有一种遗憾和批评的情感。它让人联想到那些未能认识到真正价值的人或事,引发人们对识别和珍惜真正价值的思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人或事,他们虽然有潜力或价值,但却未被周围的人所认识或珍惜。这时,我们可以用“有眼不识荆山玉”来表达我们的遗憾和批评。
在诗歌中,我们可以这样使用:
荆山玉,隐于石, 有眼不识,叹息迟。 明珠暗投,光华逝, 慧眼何在,问天知。
结合图片,我们可以想象一幅画面:一个人站在荆山前,手中拿着一块看似普通的石头,却未能意识到它其实是珍贵的玉石。结合音乐,我们可以选择一首旋律悠扬但略带哀伤的音乐,来表达这种遗憾和批评的情感。
在其他文化中,也有类似的表达,比如英语中的“not recognizing the value of something”或“missing the boat”,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都传达了未能认识到事物真正价值的含义。
“有眼不识荆山玉”这个成语提醒我们要有识别和珍惜真正价值的能力。在我们的语言学*和表达中,理解和运用这个成语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表达对未能认识到真正价值的遗憾和批评。
我西门庆一时昏昧,不听你之良言,辜负你之好意。正是有眼不识荆山玉,拿着顽石一样看。过后方知君子,千万饶恕我则个。
这么纯净的水晶,你竟然当成玻璃,真是~。
1. 【有】
2.
【眼】
(形声。从目,艮(gèn)声。本义:眼珠)。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眼,目也。 、 《释名》-眼,限也。瞳子限限而出也。 、 《易·说卦》-巽为多白眼。 、 《庄子·盗跖》-比干剖心,子胥抉眼,忠之祸也。
3.
【不】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引证】
《韩非子·喻老》-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 《战国策·赵策》-老妇不闻也。 、 唐·杜甫《兵车行》-被驱不异犬与鸡。 、 明·魏禧《大铁椎传》-后遂不复至。
【组词】
不会、 不大、 不一定、 不古、 不勾、 不才、 不才之事
4.
【识】
旗帜 同: 帜
【引证】
《汉书·王莽传下》-京师闻青徐贼众数十万人,讫无文号旌旗表识,咸怪异之。
古代钟鼎上凸出的文字。
【引证】
《岭外代答》-广西土中铜鼓…周围款识,其圆纹为古钱,其方文如织簟。
5.
【荆】
(形声。从艸,刑声。本义:一种灌木)。
灌木名。又名楚。
【引证】
《说文》-荆,楚木也。 、 《汉书·郊祀志》。注:“作幡柄也。”-以牡荆书幡。 、 《广州记》-白刑堪为履。
6.
【山】
(象形。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象山峰并立的形状。“山”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地面上由土石构成的隆起部分)。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山,土有石而高。 、 《国语·周语》-山,土之聚也。 、 《左传·昭公四年》-山人取之。 、 《礼记·明堂位》-夏后代山。 、 《列子·汤问》-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 、 《诗·小雅·天保》-如山如阜,如冈如陵。 、 《荀子·赋》-生于山阜,处于室堂。 、 《书·旅獒》-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 陆游《游山西村》-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组词】
山霭、 山灵、 山阿、 山岩、 山隈、 山啜、 山落、 山孤钉、 山头、 山长、 山主、 山观、 山关
7.
【玉】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一根绳子,串着一些玉石。“玉”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 、 《礼记·曲记》。疏:“玉谓佩也。”-君无故玉不去身。 、 《虞书》。郑注:“执之曰瑞,陈列曰玉。”-五玉。 、 《周礼·王府》-王齐则共食玉。 、 《书·洪范》-惟辟玉食。 、 《左传》-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组词】
玉情儿、 玉墀、 玉阙、 玉虚、 玉树、 玉砚、 玉雕、 玉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