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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22:02:55
词汇“[一再则宥,三则不赦]”源自**古代的法律和道德观念,其字面意思和基本含义是:如果一个人犯了一次错误,可能会被宽恕或原谅;但如果同样的错误犯了三次,那么就不会再被宽恕或原谅。这个原则强调了重复错误的不容忍性,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宽容的限度。
在文学作品中,这个词汇可能用来描述一个角色的性格或行为模式,强调其固执或不可救药的一面。在口语中,人们可能用这个原则来告诫他人不要重复同样的错误。在专业领域,如法律或管理学中,这个原则可能被用来制定规则或政策,以防止重复的违规行为。
这个原则可能起源于古代**的法律和道德规范,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社会和法律情境中,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准则。
在**传统文化中,这个原则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中庸之道”,即在宽容和严厉之间寻求平衡。它也反映了社会对于重复错误的不容忍态度,尤其是在法律和道德层面。
这个词汇可能让人联想到严厉和不容忍的情感,同时也可能引发对于宽容和理解的反思。它提醒人们在行为上要谨慎,避免重复错误。
在个人生活中,这个原则可能被用来提醒自己或他人,对于某些行为要有明确的界限,避免重复同样的错误。
在诗歌中,可以这样使用:“一再则宥,三则不赦,人生如棋,步步为营。”
这个词汇可能让人联想到古代法庭的严肃场景,或者是父母严厉的训诫声。
在西方文化中,类似的观念可能通过“三次机会”或“第三次是魅力”等表达来体现,但整体上,西方文化可能更倾向于给予多次机会。
“[一再则宥,三则不赦]”这个词汇在*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一种法律原则,也是一种道德准则。在学语言和表达时,理解这个原则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文化的深层含义。
1.
【一】
(指事。“一”是汉字部首之一。本义:数词。大写作“壹”。最小的正整数。常用以表示人或事、物的最少数量)。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 、 《淮南子·诠言》-一也者,万物之本也。 、 《老子》-抱一而天下试。 、 《书·君奭》。传:“天子也。”-故一人有事于四方。 、 汉·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 、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伶官传·序》-一夫夜呼,乱者四应。(公元九二年六月,李存莇妻刘皇后听信宦官诬告,杀死大臣郭崇韬,时谣言纷起,人心惶惶。屯驻在贝州(现河北省清河县)的军人皇甫晖勾结党羽作乱,拥立指挥使赵在礼为帅,攻入邺都(现河南省安阳市)。邢州(现河北省邢台市)、沧州驻军相继作乱。)
【组词】
一境、 一丝、 一碗水往平处端、 一拳正打在心窝、 一人做一人当、 一客不烦二主、 一动不如一静、 一言抄百语、 一缘一会、 一路功名、 一盘一盒、 一清如水、 一毫不爽、 一息恹恹
2.
【再】
(会意。小篆:从一,冓(gòu)省。“冓”是“构”的初文,甲骨文字形,象两部分材木架起的样子。本义:第二次)。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按,冓者,加也。对耦之词曰二,重叠词曰再。-再,一举而二也。 、 《周礼·司刺》-再刺再宥再赦。 、 《周礼·巾车》-樊缨十有再就。 、 《礼记·玉藻》-酒肉之赐弗再拜。 、 《礼记·儒行》。注:“犹不更也。”-过言不再。 、 《左传·庄公十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再战而烧夷陵。 、 《后汉书·张衡传》-再迁为太史令。 、 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敌枪再击。 、 清·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再则曰老大帝国。
【组词】
再录一堂、 再速、 再二、 再之、 再眠
3.
【则】
(会意。金文从鼎,从刀。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以便让人遵守。本义:准则,法则)。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则,等画物也。 、 《尔雅》-则,法也;则,常也。 、 《管子·七法》-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 、 《周礼·大司马》-均守平则。 、 《周礼·太宰》-法则以驭其官。 、 《周礼·太史》。注:“亦法也。”-掌则以逆都鄙之治。 、 《诗·大雅·庶民》-有物有则。 、 《管子·形势》-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
【组词】
则天、 则度、 则效
4.
【宥】
(形声。从宀(mián),有声。“宀”表示房屋。本义:广厦容人曰宥)。
宽仁;宽待。
【引证】
《说文》-宥,宽也。 、 《国语·周语》-宥,宽也。 、 《庄子·在宥》-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 、 唐·李朝威《柳毅传》-知其冤而宥其失。
【组词】
宥世、 宥德
5.
【三】
(指事。本义:数目。二加一的和)。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 、 《广韵》-三,数名。 、 《庄子·齐物论》-二与一为三。 、 《老子》-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 《易·师》。荀注:“三者阳德成也。”-王三赐命。 、 《后汉书·袁绍传》。注:“三者数之小终。”-结恨三泉。 、 《易·需》-有不速之客三人来。 、 《国语·周语下》-纪之以三。 、 《战国策》-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
【组词】
三叉、 三木、 三节、 三学、 三衙、 三巡、 三休、 三脚猫、 三班六房、 三已、 三五
6.
【则】
(会意。金文从鼎,从刀。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以便让人遵守。本义:准则,法则)。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则,等画物也。 、 《尔雅》-则,法也;则,常也。 、 《管子·七法》-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 、 《周礼·大司马》-均守平则。 、 《周礼·太宰》-法则以驭其官。 、 《周礼·太史》。注:“亦法也。”-掌则以逆都鄙之治。 、 《诗·大雅·庶民》-有物有则。 、 《管子·形势》-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
【组词】
则天、 则度、 则效
7.
【不】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引证】
《韩非子·喻老》-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 《战国策·赵策》-老妇不闻也。 、 唐·杜甫《兵车行》-被驱不异犬与鸡。 、 明·魏禧《大铁椎传》-后遂不复至。
【组词】
不会、 不大、 不一定、 不古、 不勾、 不才、 不才之事
8.
【赦】
(形声。从攴(pū),赤声。本义:宽免罪过)。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段注:“赦与捨音义同。非专谓赦罪也。后捨行而赦废。赦专为赦罪矣。”-赦,置也。 、 《周礼·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 、 《公羊传·昭公十八年》-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 、 《书·伪允征》-先时者杀无赦。 、 《易·象卦》。疏:“谓放免。”-君子以赦过宥罪。 、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1. 【一再】 谓一次以后再加一次; 一次又一次;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