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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01:47:39
两审终审制是指在司法体系中,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后,即告终结的审判制度。在**,这意味着一个案件首先由基层法院审理,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的判决即为终审判决,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得再上诉。
在专业法律领域,两审终审制是一个基础且重要的概念,用于描述司法程序的结构。在文学或口语中,这个词汇可能不常直接出现,但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概念可能会被提及,尤其是在讨论司法公正、法律程序或公民权利时。
两审终审制的概念源自对司法效率和公正性的平衡考量。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推进,这一制度在**得到了确立和巩固,但其具体实施和效果仍在不断评估和调整中。
在**,两审终审制体现了国家对司法程序的严格控制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这一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法律专业人士,两审终审制可能引发对司法严谨性和程序正义的思考。对于普通公民,这一词汇可能更多地关联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和个人权利的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了解两审终审制有助于公民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应该如何行动。
在创作中,可以将两审终审制作为一个情节元素,探讨在司法程序中的个人命运和社会正义的交织。
结合法庭审判的图像或法官敲击法槌的声音,可以强化两审终审制带来的正式和权威感。
不同国家的司法体系各有特点,例如美国的联邦和州法院体系允许更多的上诉机会,这与**的两审终审制形成对比。
两审终审制是理解*司法体系的关键概念,它不仅影响法律实践,也反映了社会对公正和效率的追求。在个人语言学和表达中,掌握这一概念有助于更准确地讨论和理解相关法律和社会问题。
1.
【两】
(会意。从一,兩平分。兩亦声。本义:二十四铢为一两)。
同本义 16两为1斤。今市制折合国际单位制0。05千克,十钱一两,十两一斤。
【引证】
《说文》-两,二十四铢为一两。 、 《汉书·律历志上》-衡权…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
2.
【审】
(会意。从宀番。宀房屋。番,兽足。屋里有兽足印,能仔细分辨。简体字从宀申声。本义:详究;考察)。
同本义。
【引证】
《荀子·非相》-审,谓详观其道也。 、 《吕氏春秋·察传》-闻而审,则为福矣。 、 《吕氏春秋·察今》-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 、 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直以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沉迷猖獗,以至于此。
【组词】
审时、 审物、 审形、 审决、 审机而行、 审别、 审势
3.
【终】
(形声。从糸(mì),冬声。甲骨文字形,象一束丝,两头象结扎的末端。本义:把丝缠紧)。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终,絿丝也。 、 《睡虎地秦墓竹简》-旋终在项。
4.
【审】
(会意。从宀番。宀房屋。番,兽足。屋里有兽足印,能仔细分辨。简体字从宀申声。本义:详究;考察)。
同本义。
【引证】
《荀子·非相》-审,谓详观其道也。 、 《吕氏春秋·察传》-闻而审,则为福矣。 、 《吕氏春秋·察今》-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 、 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直以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沉迷猖獗,以至于此。
【组词】
审时、 审物、 审形、 审决、 审机而行、 审别、 审势
5.
【制】
制、製本同一词,后来分化,“製”用于具体的制 造,“制”且于抽象的制作。(会意。小篆字形,左边是“未”,右为刀。“未”即有滋味,乐于裁制。本义:裁断;制作)。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制,裁也。 、 《淮南子·主术》-贤主之用人也,犹巧工之制木也。 、 《诗·豳风·东山》-制彼裳衣。 、 《孟子》-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组词】
制割、 制义、 轧制;机制;仿制;自制;试制;研制、 配制;提制、 精制;中国制
1. 【终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