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04:28:24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04:28:24
特定之严刑; 犹兴讼,挑起诉讼。
1.
【造】
(形声。从辵(chuò),告声。本义:到;往某地去)。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造,就也。 、 《书·盘庚》-咸造勿亵在王庭。 、 《周礼·司门》-凡四方之宾 客造焉。 、 《仪礼·士丧礼》-造于西阶下。 、 《战国策·宋策》-而造大国之城下。 、 陶渊明《五柳先生传》-造饮辄尽。 、 唐·柳宗元《柳河东集》-明日造朝。 、 宋·沈括《梦溪笔谈》-造玉清宫。 、 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造左公第。 、 清·梁启超《谭嗣同传》-径造袁所寓之法华寺。
【组词】
造劫历世、 造历幻缘、 造适、 造胜、 造门
2.
【狱】
讼案。
【引证】
《国语·周语》-夫君臣无狱。 、 《易·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组词】
狱辞、 狱文、 狱主
刑狱。
【引证】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
【组词】
文字狱;动辄兴狱;狱牒、 狱牍、 狱事、 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