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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桓公二年》"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后遂以"鼎邑"指洛阳。
1.
【鼎】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的部分象鼎的左右耳及鼎腹,下面象鼎足。本义:古代烹煮用的器物)。
同本义 。盛行于商、周。用于煮盛物品,或置于宗庙作铭功记绩的礼器。统治者亦用作烹人的刑具。
【引证】
《说文》-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
【组词】
鼎峙、 鼎铉、 鼎鼐
2.
【邑】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为囗(wéi),表疆域,下为跪着的人形,表人口。合起来表城邑。“邑”是汉字的一个部首,变体为右耳旁。从“邑”的字多和地名、邦郡有关。本义:国)。
古代称侯国为邑。
【引证】
《说文》。段玉裁注:“《左传》凡称人曰大国,凡自称曰敞邑。古国邑通称。”朱骏声通训定声:“《书》‘西邑夏’、‘天邑商’、‘大邑周’,皆谓国。”-邑,国也。 、 《左传·僖公四年》-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
【组词】
敝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