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02:26:20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02:26:20
卖肉的案子。亦指肉摊或肉店。
1.
【肉】
(象形。甲骨文 字形,小篆,象动物肉形。“肉”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动物的肌肉)。
指供食用的动物肉。
【引证】
《说文》。段注:“胾,大脔也,谓鸟兽之肉。…人曰肌,鸟兽曰肉。”-肉,胾肉。 、 《左传·隐公元年》-公赐之食,食舍肉。 、 《孟子·梁惠王上》-七十者可食肉矣。 、 《礼记·曾子问》-不归肉。 、 《周礼·内饷》-辨体名肉物。
【组词】
吃肉;蟹肉;家禽的黑肉;肉醢、 肉山脯林、 肉林、 肉腥、 肉糜、 肉羹
2.
【案】
(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同本义。
【引证】
《史记·田叔列传》-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 、 《后汉书·梁鸿传》-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 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
【组词】
捧案;案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