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7 18:16:14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7 18:16:14
谓丧失道义; 谓遗漏意义。
1.
【遗】
(形声。从辵(chuò),贵声。本义:遗失)。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遗,亡也。 、 《释言》-遗,离也。 、 《易·泰》-不遐遗。 、 《左伟·成公十六年》。注:“失也。”-君惟不遗德刑。 、 《列子·说符》。注:“弃也。”-得人遗契者。 、 汉·贾谊《过秦论》-亡矢遗镞。 、 《后汉书·列女传》-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 、 唐·韩愈《师说》-小学而大遗。 、 唐·韩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行若遗。
【组词】
遗簪坠屡、 遗佚、 遗逸、 遗宝、 遗简
2.
【义】
(会意。从我,从羊。“我”是兵器,又表仪仗;“羊”表祭牲。本义:正义;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
同本义。
【引证】
《墨子·公输》-义固不杀人。 、 、 《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 诸葛亮《出师表》-引喻失义。 、 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度义而后动。 、 宋·苏洵《六国论》-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义,坚持正义。)
【组词】
丈义、 义断恩绝、 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