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5 11:54:1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5 11:54:18
谓失去乐趣。
1.
【遗】
(形声。从辵(chuò),贵声。本义:遗失)。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遗,亡也。 、 《释言》-遗,离也。 、 《易·泰》-不遐遗。 、 《左伟·成公十六年》。注:“失也。”-君惟不遗德刑。 、 《列子·说符》。注:“弃也。”-得人遗契者。 、 汉·贾谊《过秦论》-亡矢遗镞。 、 《后汉书·列女传》-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 、 唐·韩愈《师说》-小学而大遗。 、 唐·韩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行若遗。
【组词】
遗簪坠屡、 遗佚、 遗逸、 遗宝、 遗简
2.
【乐】
(象形。小篆字形。象鼓鼙木架形。本义:音乐)。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按,五声八音相比而成乐。-乐,五声八音总名。象鼓鞞,木其虡也。 、 《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 、 《礼记·世本》-伶伦作乐。 、 《周礼·保氏》-二曰六乐,谓云咸韵夏濩武也。 、 《吕氏春秋·慎行论》-以乐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