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9 12:40:09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2:40:09
填词的法则; 指语法学中研究词的形态变化的部分。包括词的构造﹑变化和分类等内容。
1.
【词】
(形声。从言,司声。本义:言词。按,“辞”、“词”在“言词”这个意义上是同义词。但在较古的时代,一般只说“辞”,不说“词”。汉代以后逐渐以“词”代“辞”)。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词,意内而言外也。 、 《世说新语·轻诋》-词色甚强。 、 杜甫《石壕吏》-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 、 宗臣《报刘一丈书》-门者故不入,则甘言媚词,作妇人状,袖金以私之。
【组词】
名词;动词;形容词;词色、 词锋、 词不达意
2.
【法】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同基本义。
【引证】
《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 、 《易·蒙》-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 《书·吕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 《盐铁论·诏圣》-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 、 《管子·心术》-杀戮禁诛谓之法。 、 《大戴礼记》-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 《史记·陈涉世家》-失期,法当斩。 、 《吕氏春秋·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