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01 01:30:52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1 01:30:52
犹追捕; 追还收回。
1.
【追】
(本义:追赶)。
同本义(使追赶对象回来)。
【引证】
《说文》-追,逐也。 、 《周礼·小司徒》。注:“逐寇也。”-以比追胥。 、 《左传·庄公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 、 《管子·七臣七主》-驰车充国者,追寇之马也。 、 汉·贾谊《过秦论》-追亡逐北。 、 《庄子·应帝王》-壶子曰:“追之!”列子追之不及。 、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公使阳处父追之。 、 唐·杜甫《宴王使君宅题二首》-汉主追韩信,苍生起谢安。 、 《资治通鉴》-闻追豫州。
2.
【收】
(形声。从攴(pū),收(jiū)声)。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收,捕也。 、 《诗·大雅·瞻卬》。传:“拘收也。”-女反收之。 、 《汉书·李广苏建传》-单于壮其节,朝夕遣人候问武,而收系张胜。 、 《后汉书·张衡传》-一时收禽,上下肃然,称为政理。
【组词】
收领、 收系、 收付、 收考、 收夷、 收劾、 收案、 收掩、 收执、 收禁、 收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