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30 02:59:59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02:59:59
1.谓评议其罪给予惩处。
1. 【议】 - (形声。从言,义声。本义:商议,讨论)。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议,语也。 、 《广雅》。按,谓论事之宜。-议,谋也。 、 《诗·小雅·斯干》-唯酒食是议。 、 《荀子·王制》-法而不议。 、 《史记》-赵王悉召群臣议。 【组词】 议计、 议妥、 议婚
2. 【惩】 - (形声。从心,征声。本义:警戒;鉴戒)。 - 同本义。 【引证】 《玉篇》-惩,戒也。 、 《广雅》-惩,恐也。 、 《礼记·表记》-则民有所惩。 、 《诗·小雅·节南山》-不惩其心。 【组词】 惩毖、 惩纠、 惩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