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6-10 05:27:30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10 05:27:30
改判:指对已经做出的判决进行修改或重新裁决,通常用于法律领域,表示对原判决的纠正或变更。
改判一词源于汉语,由“改”和“判”两个字组成。在古代汉语中,“改”意味着改变或修正,“判”则指判决或裁决。随着法律体系的发展,这个词在现代汉语中主要用于法律语境。
在法律文化中,改判象征着司法体系的自我修正能力和对正义的追求。它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灵活性,允许在发现新证据或法律错误时进行纠正。
改判往往与正义、希望和救赎等正面情感相关联。它可能激发人们对法律体系的信任和对正义最终实现的期待。
在个人生活中,改判的概念可以应用于各种决策过程,如团队项目、个人选择等,表示对先前决定的重新评估和可能的改变。
在诗歌中,可以这样使用:“在法律的天平上,改判是正义的翅膀,飞越误解的海洋,带来光明的希望。”
改判可能让人联想到法庭的场景,法官的锤声,以及律师和被告的紧张对话。视觉上,可能与法庭的庄严氛围和法律文件的正式外观相关。
在不同语言中,如英语中的“overturn”或“reversal of judgment”,德语中的“Revision”,都表达了类似的概念,即对原判决的改变或撤销。
改判是一个在法律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词汇,它不仅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也反映了社会对正义和公正的追求。在语言学习和表达中,理解和正确使用这个词汇有助于更准确地传达法律相关的信息和情感。
1.
【改】
(会意。甲骨文字形,左边是“己”,象一个跪着的小孩子;右边是“攴”(pū),象以手持杖或执鞭。表示教子改过归正之意。本义: 改变)。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改,更也。 、 《诗·郑风·缁文》-敝予又改为兮。 、 《公羊传·庄公三年》-盖改葬也。 、 《论语·雍也》-回也不改其乐。 、 《仪礼·乡射礼》。注:“更也。”-改取一个挟之。 、 《仪礼·士相见礼》-改居则请退可也。 、 《国语·鲁语下》-执政未改。 、 《楚辞·九章·怀沙》-前图未改。 、 唐·贺知章《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 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组词】
改容加饰、 改适、 改教、 改律、 改视、 改节
2.
【判】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判,分也。 、 《诗·周颂·访落》-继犹判涣。 、 《左传·庄公三年》-纪于是乎判。 、 《国语·周语中》-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 、 柳宗元《封建论》-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
【组词】
判割、 判妻、 判散、 判礼、 判迹、 判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