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9 11:54:04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1:54:04
谓与本邑人私斗。商鞅之法,邑斗有刑。
1.
【邑】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为囗(wéi),表疆域,下为跪着的人形,表人口。合起来表城邑。“邑”是汉字的一个部首,变体为右耳旁。从“邑”的字多和地名、邦郡有关。本义:国)。
古代称侯国为邑。
【引证】
《说文》。段玉裁注:“《左传》凡称人曰大国,凡自称曰敞邑。古国邑通称。”朱骏声通训定声:“《书》‘西邑夏’、‘天邑商’、‘大邑周’,皆谓国。”-邑,国也。 、 《左传·僖公四年》-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
【组词】
敝邑
2.
【斗】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两人怒发对打形。本义:搏斗)。
搏斗;引申为战斗。
【引证】
《说文》。按,争也。-鬥,两士相对,兵杖在后,象鬥之形。 、 《古考经说》-二士对戟为鬥。 、 《说文》。按,相接之意。-鬥,遇也。 、 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投身大敌,与之扑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