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9 12:04:1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2:04:18
1.犹过堂。旧时诉讼当事人到公堂上受审问。
1. 【过】 - 古国名 ,在今山东省掖县稍西北近海处。 【引证】 《左传·襄公四年》-处浇于过,处豷于戈。 - 姓,过国之后。
2. 【案】 - (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 同本义。 【引证】 《史记·田叔列传》-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 、 《后汉书·梁鸿传》-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 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 【组词】 捧案;案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