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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7 15:15:07
鲜:小;鲜规:渺小。指小虫小兽。比喻弱小势力。
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有情者。
1.
【鲜】
非常少,很不多。
【引证】
《诗·大雅·荡》-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 《史记·货殖列传》-原小则鲜。 、 宋·司马光《训俭示康》-以约失之者鲜矣(由于俭约而犯过失的人很少)。 、 宋·周敦颐《爱莲说》-菊之爱,陶后鲜有闻。 、 清·方苞《狱中杂记》-鲜不疫矣。
【组词】
鲜薄、 鲜言、 鲜胄、 鲜浅、 鲜乏、 鲜少
缺少;不足。
【引证】
李密《陈情表》-既无叔伯,终鲜兄弟。
2.
【规】
(会意。金文字形,从聿从周,当系以规画之意。本义:画圆的器具,今指圆规)。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规,有法度也。从矢,从见,会意。 、 《孟子》-规矩方圆之至也。 、 《诗·沔水》序·笺-规者,正圆之器也。 、 《楚辞·离骚》-圆曰规,方曰矩。 、 《墨子·天志上》-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 、 《荀子·赋》-圆者中规,方者中矩。 、 《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
【组词】
规绳、 规旋、 规轮、 规轴
3.
【之】
(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 《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如语焉而未之然。
4.
【兽】
(象形。小篆字形。上象耳,中象头,下象足踩地。兽本是禽兽的总称。古另有“獸”字,指捕捉禽兽的活动。二字通用。本义:禽兽的总称)。
四足的哺乳动物,多指野兽。
【引证】
《说文》-兽,守备者。 、 《尔雅·释鸟》-四足而毛谓之兽。 、 《释兽释文》。按,兽中可畜养者则曰兽。-兽毛虫总号。 、 《周礼·庭氏》注-兽,狐狼之属。 、 《周礼·兽人》-大兽公之。 、 《诗·小雅·车攻》-搏兽于敖。 、 曹操《却东西门行》-猛兽步高岗。 、 《战国策·齐策》-兽同足者而俱行。 、 《淮南子·说山训》-山有猛兽。 、 《史记·货殖列传序》-山深而兽往之。
【组词】
兽目、 兽工、 兽人、 兽骇、 兽吻、 兽臣、 兽头大门、 兽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