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14:42:3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14:42:38
按照生产的产品合格件数或完成的作业量来计算的工资。
1.
【计】
(会意。从言,从十。“言”有数(shǔ)的意思;“十”是整数,表示事物成一个数目。数数字,所以有计算的意思。本义:算账;总计;计算)。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計,会算也。 、 《管子·七发》-计数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 、 《礼记·内则》-学书计。 、 《礼记·月令》-命农计耦耕事。 、 《国语·郑语》。注:“算也。”-计亿事。 、 诸葛亮《出师表》-计日而待。 、 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计日以还。 、 明·魏学洢《核舟记》-而计其长。 、 《聊斋志异·促织》-蹄躈各千计。
【组词】
计会、 计口、 计度、 算计
2.
【件】
(会意。从人,从牛。《说文》:“分也。从人,从牛。牛大物故可分。”本义:分解,分开) 同本义。
【引证】
晋·郭璞《山海经·图赞》-件错理微。
【组词】
件别、 件举
计量某些个体事物、衣服等。
【引证】
《朱子语类辑略》-不要因一事而惹出两件三件。
【组词】
三件行李;件把、 件件、 件数
3.
【工】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工具形。“工”、“巨”(矩)古同字,有“规矩”,即持有工具。本义:工匠的曲尺)。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工,巧饰也,象人有规榘也。 、 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许君谓工象人有规榘,说颇难通,以巧饰训工,殆非朔义。以愚观之,工盖器物之名也。知者:《工部》巨下云:“规巨也,从工,象手持之。”按:工为器物,故人能以手持之,若工第为巧饰,安能手持乎…以字形考之,工象曲尺之形,盖即曲尺也。
4.
【资】
(形声。从贝,次声。从贝,与财富有关。本义:钱财)。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资,货也。 、 《广雅》-资,川也。 、 《易·旅》-怀其资 、 《诗·大雅·板》-丧乱蔑资。 、 《战国策·秦策一》-资用乏绝,去秦而归。 、 《战国策·燕策》-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 明·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应得之资。 、 《广东军务记》-富者捐资。 、 清·方苞《狱中杂记》-中家以上,皆竭资取得。 、 清·周容《芋老人传》-厚资而遣之。
【组词】
投资、 内资;外资;集资;薪资、 茶资、 资业、 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