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20:54:2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20:54:28
1.谓免受法律制裁。
1. 【避】 - (形声。从辵(chuò),辟声。本义:躲开,回避)。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避,回也。 、 《苍颉篇》-避,去也。 、 《国语·周语》-无乃实有所避。 、 晋·陶渊明《桃花源记》-自云先世避秦时乱。 、 清·周容《芋老人传》-有书生避雨檐下。 【组词】 避风雨;避秦、 避言、 避宅
2. 【辟】 - (形声。从门,辟声。本义:打开,开启)。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辟,开也。 、 《虞书》-辟四门。 、 《易·系辞传》-辟户为之乾。 、 《聊斋志异·促织》-唇吻翕辟。 、 唐·李朝威《柳毅传》-语毕而宫门辟。 【组词】 辟阖、 辟翕、 辟门、 辟面、 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