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9 22:03:15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22:03:15
1.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选择特定的公民担任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实现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的一种重要方式。具体办法由各国选举法规定; 政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成员选择其各级领导人的行为。
1. 【选】 - (形声。从辵(chuò),巽(xùn)声。本义:遣送;放遂)。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选,遣也。 、 《左传·昭公元年》-其母曰:“弗去,惧选。”癸卯,针适晋。
2. 【举】 - (形声。小篆字形,从手,舉(yǔ)声。本义:双手托物)。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举,对举也。 、 《广韵》-举,擎也。 、 《庄子·逍遥游》-其坚不能自举也。 、 《史记·项羽本纪》-举所佩玉玦。 【组词】 举桉、 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