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3 15:30:04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3 15:30:04
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1.
【职】
(形声。从耳,只(戠zhí)声。“职”是“记”的意思。段玉裁:“凡言职者,谓其善听也。”故从耳。本义:识;记。职为识之本字)。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职,记微也。 、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章画职墨兮,前度未改。
2.
【分】
所分之物,整体中的一部分。
【引证】
《孙子·谋攻》-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城之灾也。
【组词】
股分;部分;分资、 分例、 分均
分际,合适的界限。
【引证】
《水浒传》-两个正斗到分际。
【组词】
分际、 分直
3.
【田】
(象形。小篆认为象阡陌纵横或沟浍四通的一块块农田。“田”是汉字的一个部首,从“田”的字多与田猎耕种有关。本义:种田)。
后作“佃”。耕作。
【引证】
《说文》-田,树谷曰田。 、 《一切经音义》引《苍颉》-田,种禾稼也。 、 《诗·齐风·甫田》-无田甫田,维莠骄骄。 、 《汉书·高帝纪上》-令民得田之。 、 刘向《说苑》-使各居其宅,田其田。
【组词】
田戍、 田作、 田畜、 田桑、 田农、 田种、 田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