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7 18:21:21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7 18:21:21
1.籍没和强取。
1. 【籍】 - (形声。从竹,耤(jí)声。古书以竹制成,故从“竹”。本义:登记册,户口册)。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籍,簿书也。 、 《周礼·大司马》-乃以九畿之籍。 、 《周礼·小行人》。注:“名位尊卑之书。”-掌邦国宾客之体籍。 、 《左传·成公二年》-非礼也勿籍。 、 诸葛亮《论游户自实》-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 明·顾炎武《复庵记》-宫观之籍。 【组词】 籍口、 籍戎、 籍地、 削籍、 除籍
2. 【略】 - (形声。从田,各声。本义:封疆土地)。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略,经略土地也。 、 《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土地,定城国,制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