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4 21:04:44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4 21:04:44
判处死刑。
1.
【论】
(形声。从言,仑(lún)声。本义:评论,研究。引申为“议论”)。
议论, 分析和说明事理。
【引证】
《说文》-论,议也。 、 《论语序集解》-论理也,次也。 、 《周礼·考工记》。注:“谓谋虑治国之政令也。”-坐而论道。 、 《史记·张仪传》-臣请论其故。 、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留连论诗。 、 《资治通鉴·汉纪》-与蒙论议。 、 诸葛亮《出师表》-每与臣论此事。 、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十几人论议。
【组词】
论道、 论黄数黑、 论冒
2.
【死】
(会意。小篆字形。右边是人,左边是“歺”(è),残骨,指人的形体与魂魄分离。本义:生命终止)。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死,民之卒事也。 、 《列子·天瑞》-死者,人之终也。 、 《礼记·曲礼》-庶人曰死。 、 《礼记·檀弓》-沁人曰死。 、 《左传·哀公十六年》-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 、 、 宋·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之及于死者不知其几矣! 、 清·黄宗羲《柳敬亭传》-亡何国变,宁南死。
【组词】
死生、 死过、 死限、 死却、 死不残、 死去还魂、 死费尽残、 死数里算帐、 死耗、 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