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7 03:58:2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7 03:58:28
谓下属有罪,要处分统帅。
1.
【责】
欠别人的财物 同: 债
【引证】
《周礼·小宰》。司农注:“称责,谓贷子。”-听称责以傅别。 、 《左传·昭公二十年》-薄敛已责。 、 《管子·轻重乙》-使无券契之责。 、 《汉书·淮阳宪王钦传》。注:“假贷人财物未偿者。”-博言负责数百万。 、 《书·金滕》-是有丕子之责于天。 、 《左传·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于郑。 、 《战国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 、 《汉书·高帝纪上》-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2.
【帅】
(形声)。
同本义 ,佩巾也。——《说文》。张舜徽注:“然佩巾之义,经传皆用帨,无用帅者,帅乃为将帅义所专矣。吴楚《说文染指》谓帅字当以将帅为本义。
【引证】
《诗·野有死麕》-无感我帨兮。 、 《仪礼·士昏礼》-毋施衿结帨。 、 《礼记·内则》-左佩纷帨。又,女子设帨于门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