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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8 19:26:47
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法中,当某个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继承权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代替行使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方式确保了继承权的连续性,避免了因继承人死亡而导致继承权中断的情况。
在法律专业领域,代位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用于规范继承权的传递。在文学作品中,这一词汇可能被用来描述复杂的家族关系或遗产纠纷。在口语中,人们可能不太直接使用这个词汇,而是用更通俗的表达来解释类似的情况。
同义词:替代继承、间接继承 反义词:直接继承
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在于表达的侧重点不同,但核心含义相似。反义词则强调了继承方式的不同,直接继承是指继承人直接从被继承人那里获得遗产。
代位继承这一概念源自罗马法,后被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所采纳。随着法律的发展,代位继承的具体规定和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在重视家族传承和血缘关系的社会文化中,代位继承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涉及财产的分配,还关系到家族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代位继承可能让人联想到家族纷争、遗产争夺等复杂情感场景。在个人情感上,它可能引发对家族责任和义务的思考。
在处理家族遗产问题时,了解代位继承的法律原则对于确保公平合理的遗产分配至关重要。
在创作中,可以将代位继承作为一个情节转折点,通过家族成员之间的继承权争夺来展现人性的复杂性。
结合图片,可以想象一幅描绘家族成员围绕遗产展开讨论的场景。音乐方面,可以选择一些古典音乐来营造一种庄重、复杂的氛围。
在不同文化中,代位继承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一些西方国家,遗嘱的作用更为突出,而在一些东方国家,家族传统和血缘关系在继承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代位继承是一个涉及法律、家族和社会伦理的复杂概念。了解和掌握这一概念对于处理遗产问题、维护家族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在语言学习和表达中,它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1.
【代】
(形声。小篆字形,从人,弋(yì)声。本义:更迭,代替)。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代,更也。凡以此易彼,以后续前,皆曰代。 、 《周礼·挈壶氏》-县壶以代哭者。 、 《左传·昭公十二年》。注:“更也。”-与君代兴。 、 《国语·晋语》。注:“更也。”-使子父代处。 、 《汉书·食货志》。注:“易也。”-岁代处,故曰代田。 、 《汉书·地理志》-韩地代相干也。 、 张衡《东京赋》-四时迭代。 、 《汉书·刑法志》-转相攻伐,代为雌雄。 、 《荀子·天论》-日月迭炤,四时代御。 、 汉·刘向《列女传》-孝成王使括(赵括)代廉颇为将。 、 《广州军务记》-逆夷更觉胆落心寒,亟请广州府余暨南、番二县代求解免。
【组词】
代比、 代茶、 代馆、 代运、 代力
2.
【位】
(会意。从人立。人站在朝廷上。本义:官吏在朝廷上站立的位置)。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列中廷之左右谓之位。 、 《周礼·朝士》-掌外朝之位。
【组词】
位著(也作位宁古代宫殿,中庭左右两侧叫“位”,门屏之间叫“著”(或“宁”),故用以借指在朝居官)
3.
【继】
同本义(把断了的丝接续上)。
【引证】
《说文》-继,续也。 、 《易·象传》。注:“谓不绝也。”-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 《楚辞·离骚》-折琼枝以继佩。 、 宋·苏洵《六国论》-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 、 明·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先后相继。 、 清·刘开《问说》-学即继以问。
【组词】
继继、 继踪、 继踵、 继志
继承。
【引证】
柳宗元《封建论》-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 、 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继吾志事。 、 清·袁枚《祭妹文》-九族无可继。
【组词】
继世、 继轨、 继体、 继绪
4.
【承】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跽跪着的人,下面象两只手。合起来表示人被双手捧着或接着。本义:捧着)。
【组词】
承印、 承萼、 承盘
继承。
【引证】
《楚辞·招魂》。注:“续也。”-朱明未承夜兮。 、 《仪礼·少牢礼》。注:“犹传也。”-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 、 宋·司马光《训俭示康》-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
【组词】
承袭、 承家、 承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