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8 00:34:42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8 00:34:42
1.摊派收取赋税。
1. 【配】 - (形声。从酉,己声。按:一说不从“己”声,应是“妃”省声。本义:用不同的酒配制而成的颜色)。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吴善述广义校订:“配即《内则》注所谓以清与糟相配也。”-配,酒色也。
2. 【敛】 - (形声。从攴(pū),佥(qiān)。本义:收集,聚集)。 - 同本义(收集的对象是物,常是财物)。 【引证】 《说文》-敛,收也。 、 《周礼·夏官·缮人》。注:“敛,藏也。”-既射则敛之。 、 《汉书·食货志》-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 、 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 、 明·张溥《五人墓碑记》-敛赀财以送其行。 【组词】 敛局、 敛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