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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处罚,惩罚。所作处罚和所犯罪行相当。
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
1.
【罚】
(会意。小篆字,从刀,从詈(lì,骂人)。“刀”指刑法。本义:处罚,惩办)。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罰,罪之小者。从刀、从詈,会意。未以刀有所贼,但持刀骂詈则应罚。 、 《墨子经》-罚上报下之罪也。 、 《周礼·司救》。注:“挞击之也。”-三让而罚。 、 《周礼·司市》。注:“播其肆也。”-小刑宪罚。 、 《楚辞·惜诵》-忠所罪以遇罚兮。 、 诸葛亮《出师表》-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 清·方苞《狱中杂记》-皆不应重罚。 、 唐·魏征《谏太宗十思疏》-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
【组词】
罚规、 罚约、 罚弗及嗣
2.
【当】
主领;典领。
【引证】
扬雄《甘泉赋》-诏招摇与太阴兮,伏钩使当兵。
抵押,用实物作抵押向当铺借钱。
【引证】
《左传·哀公八年》-以王子姑曹当之,而后止。 、 《后汉书·刘虞传》-虞所赍赏,典当胡夷。 、 唐·白居易《自咏老身示家属》-走笔还诗债,中由衣当药钱。
【组词】
当衣服;他把房子当了
3.
【其】
期限。 同: 期
【引证】
《易·系辞下》-既辱且危,死其将至。
(形声。甲骨文字形象簸箕形,即“箕”本字。金文又加声符“丌”(jī),变成“其”。(jī)本义:簸箕。今字作“箕”。“其”假借为代词:他、他们、那等)。
4.
【罪】
(会意。从辛,从自,言罪人蹙鼻苦辛之忧,自亦声。本义:作恶或犯法的行为)。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秦以辠似皇字,改用罪。-辠,犯法也。 、 《尔雅》-辜辟戾辠也。经传皆以罪为之。 、 《诗·小雅·小明》-畏此罪罟。 、 《易·解卦象下传》-君子以赦过宥罪。 、 《荀子·王制》-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 《国语·晋语》-离桓之罪。 、 《史记·陈涉世家》-或闻无罪。 、 《汉书》-恶不忍闻,罪不容诛。 、 诸葛亮《出师表》-治臣之罪。 、 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某知罪矣。
【组词】
罪首、 罪失、 罪眚、 罪瑕、 罪祸、 罪累、 罪悔、 罪殃、 罪辜、 罪衅、 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