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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4 22:27:49
谓收回; 催交;补交。
1.
【追】
(本义:追赶)。
同本义(使追赶对象回来)。
【引证】
《说文》-追,逐也。 、 《周礼·小司徒》。注:“逐寇也。”-以比追胥。 、 《左传·庄公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 、 《管子·七臣七主》-驰车充国者,追寇之马也。 、 汉·贾谊《过秦论》-追亡逐北。 、 《庄子·应帝王》-壶子曰:“追之!”列子追之不及。 、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公使阳处父追之。 、 唐·杜甫《宴王使君宅题二首》-汉主追韩信,苍生起谢安。 、 《资治通鉴》-闻追豫州。
2.
【纳】
(形声。从糸(mì),内声。本义:丝被水浸湿)。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纳,丝湿纳纳也。 、 刘向《九叹·逢纷》-衣纳纳而掩露。
【组词】
纳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