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17:10:0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17:10:03
训责并诱导。
1.
【责】
欠别人的财物 同: 债
【引证】
《周礼·小宰》。司农注:“称责,谓贷子。”-听称责以傅别。 、 《左传·昭公二十年》-薄敛已责。 、 《管子·轻重乙》-使无券契之责。 、 《汉书·淮阳宪王钦传》。注:“假贷人财物未偿者。”-博言负责数百万。 、 《书·金滕》-是有丕子之责于天。 、 《左传·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于郑。 、 《战国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 、 《汉书·高帝纪上》-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2.
【诱】
(形声。从言,秀声。字本作“羑”,从厶(sī),从羑(yǒu)。厶,同“私”。羑,诱导。本义:教导;引导;劝导)。
同本义。
【引证】
《广韵》-诱,引也。 、 《荀子·非十二子》-不诱于誉,不恐于诽。 、 《论语·子罕》-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
【组词】
诱动、 诱训、 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