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8 00:21:21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8 00:21:21
火刑 是指使用火焰作为惩罚手段的一种刑罚,通常是将犯人绑在柱子上或放置在火堆上烧死。这种刑罚在中世纪的欧洲尤为常见,常用于处决异教徒、巫师、叛国者等。
“火刑”一词源自拉丁语“combustio”,意为“燃烧”。在中世纪,火刑作为一种公开的刑罚,用以警示和震慑民众。随着人权观念的提升,这种刑罚逐渐被废除。
火刑在欧洲历史上与审判紧密相关,尤其是在改革和反**改革时期。它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异端和异教的极端排斥和恐惧。
火刑一词通常带有一种恐怖和残酷的情感联想,让人联想到痛苦和死亡。它也象征着极端的正义和惩罚。
在现代社会,火刑一词更多地被用于历史讨论或文学创作中,很少有实际应用的场景。
在诗歌中,火刑可以被用来象征毁灭或重生:
火焰吞噬了她的身躯, 却在灰烬中孕育了新的生命。
火刑的视觉联想通常是火焰、烟雾和痛苦的面孔。听觉联想可能是火焰的噼啪声和受刑者的尖叫声。
在不同文化中,火刑的对应词汇和使用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在阿拉伯语中,类似的刑罚被称为“حرق”(harq)。
火刑作为一个历史词汇,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已不再使用,但它反映了人类历史上的残酷和极端的一面。了解火刑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也提醒我们珍惜现代社会的法治和人权。
1.
【火】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火焰。汉字部首之一。本义:物体燃烧所发的光、焰和热)。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火,南方之行也。炎而上,象形。 、 《春秋·元命苞》-火之为言委随也,故字人散二者为火也。 、 《易·说卦》-离为火。 、 《左传·昭公九年》-火水妃也。春秋感情符,火者阳之精也。 、 《论衡·诘术》-火,日气也。 、 《左传·宣公十六年》-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 《谷梁传·昭公九年》-国曰灾,邑曰火。 、 《公羊传·襄公九年》-大者曰灾,小者曰火。 、 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火烧令坚。 、
【组词】
火链、 火厝、 火筒、 火火烛烛、 火厄、 火备
2.
【刑】
同本义。
【引证】
《易·蒙》。注:“兑折为刑。”-利用刑人。 、 《吕氏春秋·顺说》。注:“杀也。”-刑人之父子也。 、 《韩非子·二柄》-杀戮之谓刑。 、 《易·本命》-阴为刑。 、 《吕氏春秋·音律》。注:“杀也。”-阴将始刑。 、 《史记·项羽本纪》-刑人如恐不胜。 、 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刑马作誓。 、 《史记》-膑至,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
【组词】
刑牛、 刑牲、 刑马
惩罚。
【引证】
《史记·陈涉世家》-刑其长吏。 、 明·张溥《五人墓碑记》-五人之当刑。 、 清·方苞《狱中杂记》-彼于刑者。 、 《孟子·梁惠王上》-从而刑之。
【组词】
刑吏、 刑民、 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