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6-10 01:30:14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10 01:30:14
1.双方交易,由中人经手交付钱或货物。
1. 【过】 - 古国名 ,在今山东省掖县稍西北近海处。 【引证】 《左传·襄公四年》-处浇于过,处豷于戈。 - 姓,过国之后。
2. 【付】 - (会意。从人,从寸。从“寸”,表示与手的动作有关。意思是:以手持物交付给别人。本义:给予)。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付,与也。 、 《广雅》-付,予也。 、 诸葛亮《出师表》-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 、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组词】 付法、 付任、 付治、 付推、 付度、 付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