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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处治。
1.
【追】
(本义:追赶)。
同本义(使追赶对象回来)。
【引证】
《说文》-追,逐也。 、 《周礼·小司徒》。注:“逐寇也。”-以比追胥。 、 《左传·庄公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 、 《管子·七臣七主》-驰车充国者,追寇之马也。 、 汉·贾谊《过秦论》-追亡逐北。 、 《庄子·应帝王》-壶子曰:“追之!”列子追之不及。 、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公使阳处父追之。 、 唐·杜甫《宴王使君宅题二首》-汉主追韩信,苍生起谢安。 、 《资治通鉴》-闻追豫州。
2.
【治】
(形声。从水,台声。①(chí)本义:水名。②引申义:治水;整治;修治)。
同引申义。
【引证】
郦道元《水经注》-昔禹治洪水。 、 褚少孙《西门豹治邺》-民治渠。 、 《聊斋志异·小翠》-遂治别院,使夫妇成礼。 、 《史记·孝武本纪》-其后治装行,东入海求其师云。
【组词】
治酒、 治步、 治任、 治行、 治缮、 治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