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9 01:10:02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01:10:02
谓理屈辞穷。
1.
【辞】
(会意。本义:诉讼,打官司)。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按,分争辩讼谓之辞。-辞,讼也。 、 《后汉书·周纡传》。注:“辞案犹今案牍也。”-善于辞案条教。 、 《书·吕刑》-皇帝请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
2.
【屈】
(形声。从尸,出声。尸,古文字中是假卧着的人形。本义:弯曲)。
同本义。
【引证】
《广韵》-屈,拗曲。 、 《正字通》-凡曲而不伸者皆曰屈。 、 《易·系辞》-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 马中锡《中山狼传》-猬缩蠖屈。 、 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不可屈伸。 、 明·张溥《五人墓碑记》-安能屈豪杰。 、 清·方苞《狱中杂记》-屈膝叩首。 、 清·张廷玉《明史》-不当屈。
【组词】
屈指询算、 屈律、 屈卮、 屈申、 诎屈、 屈伸、 屈屈、 屈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