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30 06:02:36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06:02:36
评定罪责。
1.
【第】
(形声。从竹,弟声。本写作“弟”。本义:次第,次序)。
同本义。有时也用于数字前表示次序。
【引证】
《小尔雅·广诂》-第,次也。 、 《释名·释书契》。按,用于书册次弟字,故又加竹。”-书称题亦言第,因其第次也。 、 《左传·哀公十六年》。释文:“次第也。”-楚国第。 、 宋·王傥《唐语林·雅量》-然臣辈惜程艺天下第一。 、 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
【组词】
等第、 第次、 第老的、 第三本《诗经》、 第六感觉
2.
【罪】
(会意。从辛,从自,言罪人蹙鼻苦辛之忧,自亦声。本义:作恶或犯法的行为)。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秦以辠似皇字,改用罪。-辠,犯法也。 、 《尔雅》-辜辟戾辠也。经传皆以罪为之。 、 《诗·小雅·小明》-畏此罪罟。 、 《易·解卦象下传》-君子以赦过宥罪。 、 《荀子·王制》-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 《国语·晋语》-离桓之罪。 、 《史记·陈涉世家》-或闻无罪。 、 《汉书》-恶不忍闻,罪不容诛。 、 诸葛亮《出师表》-治臣之罪。 、 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某知罪矣。
【组词】
罪首、 罪失、 罪眚、 罪瑕、 罪祸、 罪累、 罪悔、 罪殃、 罪辜、 罪衅、 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