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7-26 19:35:11
最后更新时间:2025-07-26 19:35:11
于簿籍中除名。
1.
【籍】
(形声。从竹,耤(jí)声。古书以竹制成,故从“竹”。本义:登记册,户口册)。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籍,簿书也。 、 《周礼·大司马》-乃以九畿之籍。 、 《周礼·小行人》。注:“名位尊卑之书。”-掌邦国宾客之体籍。 、 《左传·成公二年》-非礼也勿籍。 、 诸葛亮《论游户自实》-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 明·顾炎武《复庵记》-宫观之籍。
【组词】
籍口、 籍戎、 籍地、 削籍、 除籍
2.
【除】
(形声。从阜,余声。从“阜”,表示与地形地势的高低上下有关。本义:宫殿的台阶)。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按,阶级如山石之高下,故从阜。-除,殿阶也。 、 《汉书·王莽传》-自前殿南下椒除。 、 张衡《东京赋》-登自东除。 、 刘禹锡《陋室铭》-苔痕上除绿,草色入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