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5 21:02:2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5 21:02:23
古代官吏遭父母丧,守制未满期而应召任职。明清两代专指服父母丧期满后重新出来做官;指官吏革职后重新被起用。
1.
【起】
(形声。从走,己声。本义:由躺而坐;由坐而立)。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起,能立也。 、 《庄子·齐物论》-曩子坐,今子起。 、 《诗·小雅·沔水》-载起载行。 、 《礼记·曲礼》-请业则起。 、 《墨子·公输》-子墨子起。 、 唐·柳宗元《捕蛇者说》-吾恂恂而起。 、 《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夫起大呼。
2.
【复】
(形声。小篆字形,下面的意符“攵”,是甲骨文“止”字的变形,表示与脚或行走有关。上面是声符“畐”(fú)的省形,有“腹满”义,在字中亦兼有表义作用。后来繁化,加义符“彳”(chì),表示行走,现在又简化为“复”。本义:返回,回来)。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復,往来也。 、 《易·复》-反复其道。 、 《诗·豳风·九罭》-公归不复。 、 《仪礼·大射仪》-扬触捆復。 、 《易·泰》-无往不復。 、 《书·舜典》-卒乃復。 、 南朝梁《与陈伯之书》-不远而复,先典攸高。 、 《史记·魏公子列传》-数请之,朱亥故不复谢。 、 《公羊传·襄公三十年》-死者不可復生。 、 《书·大传》-旦復旦兮。 、 《论语》-言不可復也。
【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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