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05:01:05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05:01:05
1.因辞别而谒见﹐拜别。
1. 【辞】 - (会意。本义:诉讼,打官司)。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按,分争辩讼谓之辞。-辞,讼也。 、 《后汉书·周纡传》。注:“辞案犹今案牍也。”-善于辞案条教。 、 《书·吕刑》-皇帝请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
2. 【谒】 - (形声。从言,曷(hé)声。本义:禀告,陈述)。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谒,白也。 、 《尔雅》-谒,告也。 、 《仪礼·觐礼》-摈者谒诸天子。 、 《礼记·曲礼》-能典谒矣。 、 《左传·隐公十一年》-惟我郑国之有请谒焉。 、 《国语·晋语》-不谒而归。 、 《战国策》-臣请谒其故。 【组词】 谒急、 谒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