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9 17:18:25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7:18:25
逼迫责备。
1.
【逼】
(形声。从辵(chuò),畐(fú)声。本义:接近,靠近)。
同本义(仅表示空间距离的接近、靠近)。
【引证】
《说文新附》-逼,近也。 、 《资治通鉴》-秦兵逼淝水而陈。(陈:布阵) 、 《聊斋志异·促织》-鸡健进,逐逼之,虫已在爪下矣。 、 《国语·郑语》-不可偪也。 、 《淮南子·兵略》-是故入小而不偪。 、 《小尔雅·广诂》-逼,近也。
【组词】
逼水、 逼曙、 逼战
2.
【责】
欠别人的财物 同: 债
【引证】
《周礼·小宰》。司农注:“称责,谓贷子。”-听称责以傅别。 、 《左传·昭公二十年》-薄敛已责。 、 《管子·轻重乙》-使无券契之责。 、 《汉书·淮阳宪王钦传》。注:“假贷人财物未偿者。”-博言负责数百万。 、 《书·金滕》-是有丕子之责于天。 、 《左传·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于郑。 、 《战国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 、 《汉书·高帝纪上》-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