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5 16:41:22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5 16:41:22
拟议决定。
1.
【议】
(形声。从言,义声。本义:商议,讨论)。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议,语也。 、 《广雅》。按,谓论事之宜。-议,谋也。 、 《诗·小雅·斯干》-唯酒食是议。 、 《荀子·王制》-法而不议。 、 《史记》-赵王悉召群臣议。
【组词】
议计、 议妥、 议婚
2.
【正】
(指事。甲骨文字形,上面的符号表示方向、目标,下面是足(止),意思是向这个方位或目标不偏不斜地走去。本义:不偏斜,平正)。
同本义。
【引证】
《论语·乡党》-席不正不坐。 、 《吕氏春秋·君守》。注:“正,直也。”-有绳不以正。 、 《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稍稍正坐。 、 清·姚鼐《登泰山记》-泰山正南。 、 清·龚自珍《病梅馆记》-正则无景。 、
【组词】
正门;正厅;正殿;正宫;正所儿、 正阳、 正锋、 正院、 正分、 正胁、 正位、 正东;正上方;正前方;正南;正交;正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