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7 20:39:30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7 20:39:30
征兆。
1.
【符】
(形声。从竹,付声。从“竹”,表示与竹子有关。本义:古代朝廷传达命令或调兵将用的凭证,双方各执一半,以验真假)。
符信。
【引证】
《说文》。按,有铜虎符,竹使符,或曰五寸,古用圭璋,其后乃以符代之。-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 、 《周礼·掌节》。注:“如今官中诸官诏符也。”-门关用符节。 、 《孟子》-若合符节。 、 《汉书·高帝纪》-封皇帝玺符节。 、 《史记·魏公子列传》-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
【组词】
符玺、 符宝郎、 符契、 符传
2.
【兆】
(象形。大篆字形像龟甲受灼所生的裂痕。本义:卜兆,龟甲烧后的裂纹)。
同本义。
【引证】
、 《周礼·大卜》-掌三兆卜之法。 、 《淮南子·本经》-不占卦兆。 、 《史记》-卜之龟,卦兆得大横。
【组词】
兆象、 兆文、 兆卦、 兆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