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15:34:38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15:34:38
1.欺诈之事。
1. 【诡】 - (形声。从言,危声。本义:责成,要求)。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诡,责也。 、 《汉书·赵充国传》-自诡灭贼。 、 《汉书·京房传》-今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 【组词】 诡求、 诡驳、 诡责、 诡令
2. 【事】 - (形声。从史,之省声。史,掌管文书记录。甲骨文中与“吏”同字。本义:官职)。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事,职也。 、 《韩非子·五蠹》-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 【组词】 事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