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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5 17:21:08
西周时代的荆国(楚国)和凡国。荆国初建于今湖北省西部荆山一带;凡国故址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南。《庄子.田子方》"楚王与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丧吾存。夫凡之亡不足以丧吾存﹐则楚之存不足以存存。由是观之﹐则凡未始亡而楚未始存也。'"陆德明释文引司马彪云"凡﹐国名﹐在汲郡共县。"后以"荆凡"比喻存亡无定。
1.
【荆】
(形声。从艸,刑声。本义:一种灌木)。
灌木名。又名楚。
【引证】
《说文》-荆,楚木也。 、 《汉书·郊祀志》。注:“作幡柄也。”-以牡荆书幡。 、 《广州记》-白刑堪为履。
2.
【凡】
(象形。金文字形,象造器之模范形。①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②引申义:凡是,表示概括)。
凡是,一切。
【引证】
《广雅》-凡,皆也。 、 《三苍》-凡,数之总名也。 、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凡者,独举其大事也。号凡而略,名目而详。 、 《书·微子》。郑注:“犹皆也。”-凡有辜罪。 、 《周礼·春官序》-凡内女之有爵者。 、 《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凡所应有。 、 明·张溥《五人墓碑记》-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 、 宋·沈括《梦溪笔谈》-凡永嘉山水,游历殆遍。
【组词】
凡有、 凡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