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30 17:56:0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30 17:56:03
1.汉代朝廷规定的纳官钱数。赀,通"资"; 计算。
1. 【赀】 - (形声。从贝,此声。本义:罚款。小罚改为钱财赎罪)。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赀,小罚以财自赎也。 、 《睡虎地秦墓竹简》-不从令者赀一甲。
2. 【算】 - (会意。从竹,从具。“竹”跟算筹有关,“具”表示齐备。本义:计算)。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算,数也。 、 《仪礼·乡饮酒礼》-无算爵。 、 《仪礼·丧服记》-亲则月算如邦人。 、 《仪礼·士丧礼》-明衣不在算。 、 《礼记·檀弓下》-有算为之节文也。 、 《论语·子路》-何足算也? 、 《儒林外史》-只恐把铁棍子打完了,也算不到这笔帐上来。 【组词】 算还、 算尽镏铢、 算来、 算刻、 算定、 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