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02:08:5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02:08:53
定罪。
1.
【论】
(形声。从言,仑(lún)声。本义:评论,研究。引申为“议论”)。
议论, 分析和说明事理。
【引证】
《说文》-论,议也。 、 《论语序集解》-论理也,次也。 、 《周礼·考工记》。注:“谓谋虑治国之政令也。”-坐而论道。 、 《史记·张仪传》-臣请论其故。 、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留连论诗。 、 《资治通鉴·汉纪》-与蒙论议。 、 诸葛亮《出师表》-每与臣论此事。 、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十几人论议。
【组词】
论道、 论黄数黑、 论冒
2.
【罪】
(会意。从辛,从自,言罪人蹙鼻苦辛之忧,自亦声。本义:作恶或犯法的行为)。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秦以辠似皇字,改用罪。-辠,犯法也。 、 《尔雅》-辜辟戾辠也。经传皆以罪为之。 、 《诗·小雅·小明》-畏此罪罟。 、 《易·解卦象下传》-君子以赦过宥罪。 、 《荀子·王制》-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 《国语·晋语》-离桓之罪。 、 《史记·陈涉世家》-或闻无罪。 、 《汉书》-恶不忍闻,罪不容诛。 、 诸葛亮《出师表》-治臣之罪。 、 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某知罪矣。
【组词】
罪首、 罪失、 罪眚、 罪瑕、 罪祸、 罪累、 罪悔、 罪殃、 罪辜、 罪衅、 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