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4 19:13:57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4 19:13:57
1.周制百家为醓,五百家为鄙。泛指郊野之地。
1. 【醓】 - 肉酱:“~醢以荐。”。
2. 【鄙】 - (形声。从邑,啚(bǐ)声。本义:五百家(周代户口单位))。 -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鄙,五酂为鄙。 、 《周礼·遂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 《周礼·宰夫》。注:“五百家为鄙。”-县都之治。 、 《周礼·太宰》。注:“都之所居曰鄙。都鄙距国五百里,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以八卿治都鄙。 、 《吕氏春秋》。高诱注:“鄙,五百家也。”-命司徒,循行县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