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14:55:20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14:55:20
清末因国用不足,许人出钱捐官,其中用于赈灾所开的捐例,称为"赈捐"; 泛指捐助以赈灾。
1.
【赈】
(形声。从贝,辰声。本义:救济) 同本义 。本作“振”。
【引证】
《盐铁论》-战士以奉,饥民以赈。 、 清·洪亮吉《治平篇》。-悉府库以赈之。
【组词】
赈给、 赈田、 赈贷、 赈荒、 赈物
2.
【捐】
(形声。从手,肙(yuān)声。本义:舍弃)。
同本义。
【引证】
《说文》。按,粪除秽污谓之捐。故寺人谓之中涓。以涓为之。-捐,弃也。 、 《谷梁传·宣公十八年》。注:“弃也。”-捐殡。 、 《汉书·食货志》。注:“骨不埋者。”孟康曰:“捐,谓民有饥相弃捐者,或谓贫乞者谓捐。”-而国无捐瘠者。 、 《后汉书·列女传》-捐金于野。 、
【组词】
捐世、 捐馆、 捐身、 捐却、 捐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