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6 13:06:16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6 13:06:16
乐曲终而和以他词,谓之"送声"。
1.
【送】
(会意。小篆字形)。
同本义。
【引证】
《说文》。-送,遣也。 、 《荀子·富国》。注:“致女也。”-送迎无礼。
【组词】
送嫁、 送娘、 送房、 送亲
2.
【声】
(形声。从耳,殸(qìng)声。“殸”是古乐器“磬”的本字,“耳”表示听。本义:声音;声响)。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声,音也。 、 《礼记·乐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 《虞书》-声依永律和声。 、 《礼记·郊特牲》-凡声阳也。 、 《诗·齐风·鸡鸣》-苍蝇之声。 、 《诗·小雅·车攻》-有闻无声。 、 柳宗元《永州八记》-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 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 《孟子·梁惠王下》-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
【组词】
声叉、 声嘶、 声如洪钟、 声振林木、 声动梁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