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24 09:40:33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4 09:40:33
配食于社庙。
1.
【配】
(形声。从酉,己声。按:一说不从“己”声,应是“妃”省声。本义:用不同的酒配制而成的颜色)。
同本义。
【引证】
《说文》。吴善述广义校订:“配即《内则》注所谓以清与糟相配也。”-配,酒色也。
2.
【社】
(会意。从示从土。土亦声。社土同字。本义:土地神)。
同本义。
【引证】
《说文》-社,地主也。 、 《春秋传》-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 、 《论衡·顺鼓》-社,土也。 、 《诗·小雅·甫田》。传:“社,后土也。”-以社以方。 、 《礼记·月令·仲春》。注:“社,后土也。”-命民社。 、 《荀子·礼论》。注:“社,土神。”-故社,祭社也。 、 《国语·鲁语上》。注:“社,后土之神也。”-故祀以为社。 、 《白虎通·社稷》-不谓之“土”何?封土为社,故变名谓之“社”,利于众土也。